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分为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网上填报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身份证信息采集
考生在2013年11月19日12时前持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名点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无身份证考生,暂不采集信息。
第二阶段:考生网上填报
已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2013年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网上报名并以报名点或班级为单位,网上支付报名费。
未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由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无身份证考生,由工作人员凭考生的《身份证办理回执单》,手工录入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
第三阶段:报名信息确认
12月1日至5日,考生需持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照相、采集指纹信息。
报名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签字表,考生本人核对报名信息并签字,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字表加盖县区招办公章后,由报名点负责装入考生档案。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一、报名条件
省招委《关于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报名条件如下:
(一)为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管理和向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下列考生均需参加高考报名:
⑴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⑵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⑶参加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⑷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⑸参加经教育部和省批准的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
⑹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且户口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具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具备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3、具备贫困地区专项生报考资格:
考生户籍和高中三年学籍必须在国家划定的我省贫困地区。
4、具备少年班报考资格: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东南大学少年班的报名条件,见学校当年少年班招生简章;考生如需参加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学校少年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报考艺术、体育和对口专业的考生要有一定专业基础。考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相应的专业类。
(三)流入我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上述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四)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省考生可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⑵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⑶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⑷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⑸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⑹外省在我省借读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外省籍等户籍不在我省的考生(符合随迁子女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外)。
二、考试类型及报考科类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类型分为统考、对口招生、单独招生。具体如下:
1、普通高校招生的科类有: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单独招生;艺术文、体育文考生可兼报文史专业,艺术理、体育理考生可兼报理工专业。
2、对口招生报考专业类有: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
3、单独招生的类有:体育单考单招、残障考生单考单招、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提前招生等类。
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试类型及相应的报考科类。报考艺术、体育、对口类考生需参加相应的专业测试。艺术类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类、编导类、播音主持类、书法类、表演类等。报考以上各类的考生,均需按艺术类报名,其中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器乐两项)、舞蹈类专业测试实行全省联考。
三、考生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在身份证信息采集时,需携带户口本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考生信息确认时,需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诚信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所在页)、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提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往届考生提交毕业证。以上材料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双面复印),考生本人签字后粘贴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背面。
其中,具有我市户籍和学籍并在我市就读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由学籍学校(报名点)集体组织进行报名的,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填写一份《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集体报名资格审查表》。
以下情况考生按要求还需提供其他证明(证件)。
1、具有我市学籍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以外报名点报名时,需有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证明;在非学籍学校就读且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的,需有就读学校开具的高中段学习情况证明(包括高中段学习经历、在校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等内容)。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省就读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具就读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包括是否为高中段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经历、在校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等内容)。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批手续,报名时需提供市教育考试院的批准件。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还需到学籍所在地省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开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并到河北省教育厅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手续。并携带外省学籍材料到省、市学籍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具有我市户籍在我省其它市就读的高中段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具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及应届毕业证明(包括是否为高中段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经历、在校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情况等内容),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批手续, 报名时需提供市教育考试院的批准件。
4、外省户籍在我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二代身份证、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
5、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和综合高中应届毕业生参加普通高考(非对口招生)报名时,需出具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高中段学校应届毕业证明。
6、未在高中段学校学习的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需出具工作单位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街道(乡镇)提供证明。证明内容包括本人经历、本人表现和政治思想品德情况等。
7、无高中段毕业证书的社会考生报名时,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批手续,报名时需提供市教育考试院的批准件。
四、报名地点
具有我市学籍并在我市就读的高中段学校应届毕业生原则上由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点)集体组织报名;在我市民办学校就读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可在就读的民办学校(报名点)进行报名;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需在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外省户籍在我市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在就读学校(报名点)报名;其它应、往届考生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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