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江门市竞争选拔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平、平等、竞争、择优选拔政治坚定、工作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原则,江门市教育局拟在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范围内,采取竞争选拔方式选拔一名江门市教育局政体科副科长(兼市教育局团委副书记)。现就竞争选拔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选拔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本次竞争选拔根据《江门市竞争选拔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组织实施。参加选拔人员范围为江门市(含各市、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务员(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体健康;
2.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职务;
3.大学本科学历;
4.近3年考核确定为称职等次以上等次;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有办公室文秘或共青团队工作经历,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协调能力。
二、竞争选拔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6日-30日
(二)笔试时间:2014年1月11日(星期六)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竞争选拔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须填写《竞争选拔报名审批表》(见附表)一式两份,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于12月30日17:30时前书面提 交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江门市教育局竞争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对符合选拔资格报名条件的报名者,于2014年1 月5日前予以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本人。选拔职位与符合条件人选须达到1:5的比例方进行选拔工作。
(二)选拔考试。
1.笔试。参加选拔者独立完成竞争试题(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试题由市教育局竞争选拔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命制。笔试成绩前五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入围面试人员作竞职演说(每人8分钟)。通过抽签决定面试的次序,竞争演说考核要素及比重为:内容说理性和演讲逻辑性各占35%,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各占15%,具体办法由教育局竞争选拔领导小组确定。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由市教育局竞争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计参加竞争选拔者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予以公布,并向个人发放竞争选拔成绩单。
(三)确定人选、组织考察。由市教育局竞争选拔领导小组召开会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对确定人选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察,以及进行投票测评及谈话测评。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写出确定人选的考察材料,报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候任人选。若入围人选弃权或不能通过考察的,按综合分数高低依次递补人选,并报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
(四)任前公示。对候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要认真组织力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的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五)决定任命。经公示无异、报市人社部门办理转任审批或任职审核备案后,局党委正式任职。
江门市教育局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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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教育局政体科副科长职位竞争选拔报名审批表》来源于江门市教育局网,最近更新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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