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6号)精神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1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批复》(内教高函【2011】8号),我院2014年继续进行单独招生。
一、报名条件与资格审查
1.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具有2014年高考资格(2013年12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普通高中毕业生。
对口单独招生:具有2014年高考资格(2013年12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应往届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2.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
3.资格审查及公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名单及考生考试地点于2014年4月18 日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网站招生信息栏内公布。
二、招生科类和分专业计划(见附件)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
考生应于2014年3月10日―4月15日通过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报名网址:www.hgzyxy.com.cn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4月16~20日,上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页“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网址:www.hgzyxy.com.cn)打印各自准考证。
四、考务费用
每位考生需缴纳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及考务费200元。考试期间食宿费自理。
五、考试 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必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
1.测试方式:机试。
2.机试时间:2014年4月20~25日。
3.测试地点:呼和浩特、乌海、东胜、集宁、通辽。
4.试题范围:(1)单独招生:文化素质 、心理素质、职业潜能、职业倾向等测试内容。
(2)对口单招:基本文化素质、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二)成绩评定标准
(1)考生的总成绩= 机试测试成绩。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六、录取规则
(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
(二)2014年5月20日前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将预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三)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
七、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其待遇除不能转学外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一样。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04室)
邮 编:010070 收件人:郭老师
咨询电话:0471-5260415 0471-5260388 0471-5260399(兼传真) 15754879353
纪检监督电话:0471-5260352 学院网址:http://www.hgzy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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