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4年2月10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面试确认电子邮箱hncbjlrc@163.com。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2014年公务员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3、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4年2月10日17:00前电话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电话:0371-63285220,传真:0371-63285221)。
4、如考生面试确认后,应积极主动配合招录单位按时邮寄面试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考试等工作,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影响面试工作的,我单位将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4年2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劳动人事处,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并电话确认。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1、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如实、详细填写奖惩情况、学科成绩、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如考生报考时未就业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现已就业,除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报考财务管理职位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7、其他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东明路177号807室。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1006号信箱,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收,邮编450008,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三、资格复审
2月17日上午8:00至2月18日下午16:00为考生资格复审时间,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到局劳动人事处进行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0日上午9:00时,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侯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郑州市黄河路与政六街交叉口向北50米,中天迎宾馆12楼(29路、82路公交车黄河路花园路站)。
面试人员名单(准考证号排序):
职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线 |
劳动人事处劳动工资管理科员 | 0601480001 | 480241046117 | 116.7 |
480241046219 | 116.7 | ||
480244232318 | 116.7 | ||
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员 | 0601480002 | 480265118421 | 94.2 |
480265311104 | 94.2 |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在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进入考察程序。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临时保管),如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因而影响面试相关工作的,后果自负。
(三)考生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局承担。
联 系 人:张 巍
联系方式:0371-63285220 、15838355910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2014年2月7日
附件:
放弃面试声明书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本人×××,身份证号:×××××××××,报考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为×××分,已进入该职位面试范围,现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
特此声明。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注:1、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该声明传真到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
(电话:0371-63285220,传真:0371-6328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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