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4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bksc@sbsm.gov.cn,邮件标题统一按“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和确认参加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面试等信息。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2月14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特快专递寄材料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送达):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可从考录专题网站http:/bm.scs.gov.cn/2014/下载,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7号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610041。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014年2月18日上午9:00—12:00在我局人事处进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拟于2014年2月19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3:30开始。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30前报到,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3:0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四川省成都市九兴大道7号)。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序号排列):
职位名称 | 报考职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面试入围分数 |
办公室科员 | 501232001 | 232151012808 | 120 |
办公室科员 | 232151021330 | ||
办公室科员 | 232151031720 | ||
办公室科员 | 232151035308 | ||
质量技术监督处科员 | 501232002 | 232113048502 | 117 |
质量技术监督处科员 | 232135023025 | ||
质量技术监督处科员 | 232136022516 | ||
质量技术监督处科员 | 232137041425 | ||
基建装备处科员 | 501232003 | 232113031613 | 118 |
基建装备处科员 | 232131082422 | ||
基建装备处科员 | 232151021018 | ||
基建装备处科员 | 232151036218 | ||
人事处科员 | 501232004 | 232137062427 | 119 |
人事处科员 | 232137470325 | ||
人事处科员 | 232137731427 | ||
人事处科员 | 232151034830 |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数线之上名列第一的,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我局将以电话方式通知考生本人,并组织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通过后方可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人选按照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公务员考录专题网站发布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面试考生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如联系方式出现变动,请及时告知我局。
2.考生面试期间产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3.体检费由考生承担。
4.乘车路线:双流机场客运中心站乘300路公交车在仁和街站下车,转乘100路至九兴大道站下车。
火车北站公交站乘57路、52路、11路在红牌楼站下车,转乘100路至九兴大道站下车。
联系人:简世礼、任玉霞
电话:028-66065636、66065637
四川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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