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文山事业单位招聘要有什么条件才可以加分?党员加分吗?优秀毕业生呢?
2009年的加分条件是什么啊?
谢谢了!
回复:2010年的招聘截止2月4日还没有确定。2009年笔试加分项目:
(1)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有关要求,对于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或我省生源在外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按云青联〔2004〕8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参照云教学〔2005〕14号、云青联〔2006〕25号文件规定,凡“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在报考时,笔试成绩总分分别加4分、3分、2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2)对于 “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笔试成绩加4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4)按照《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州委《贯彻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实施意见》(文发〔2006〕24号)精神,对我州的少数民族考生按照学历层次予以笔试成绩加分优惠,大学本科毕业加2分,大学专科毕业加1.5分,中专毕业加1分。符合加分优惠的少数民族,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5)按《文山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办法》(文政发〔2005〕93号文件)规定符合加分的优秀运动员,按文件规定办理,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相关资料。
同时符合上述几项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