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聘用制书记员和1名网络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此次招聘为编外聘用制书记员和编外聘用制网络管理员。受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有效期内,双方根据合同规定履行权利义务;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员不再具有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书记员、网络管理员身份。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书记员6名(男性4名,女性2名);编外聘用制网络管理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报考编外聘用制书记员、网络管理员应具备下列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报考聘用制书记员需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网络管理员需具有全日制计算机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职位需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备较快的汉字录入速度和较好的语言文字组织能力;报考网络管理员职位需掌握计算机等相关办公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技能,熟练运用office、photoshop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网络、网站管理能力,熟悉网络设备、局域网建设以及病毒的防护并能熟练配置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网络设备;
6.报考聘用制书记员职位具有速录资格证书、通晓本地方言的优先录用。报考聘用制网络管理员职位具有计算机等级证书的优先录用。
四、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1日9:00至2014年2月27日16:00。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网(www.hsrskp.cn).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招聘编外聘用制书记员(网络管理员)报名登记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等,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二)资格初审
由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政治处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月28日16:00前登陆黄山市人事培训考试网缴纳统考考试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3月4日至3月7日从该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试时间地点:时间:2014年3月8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科目:
聘用制书记员:(1)计算机技能;(2)文字综合能力考试;
网络管理员:(1)计算机网络管理知识。
3.考试内容:
(1)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技能和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运用电脑录入文字的归纳能力、录入速度和准确率。计算机技能测试为中文书面文字录入和听音录入,满分为100分(看打、听打各占50分);文字综合能力考试内容为考生根据提供的素材撰写一篇800字的文章,满分为100分。以上两科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55分及以上。
(2)聘用制网络管理员考试内容为计算机网络管理知识,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55分及以上。
4.成绩公布:
考生在笔试后三天可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www.hsrskp.cn)查询考试分数。
(四)资格复审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进行资格复审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计算机技能》、《文字综合能力考试》分数不同,以《文字综合能力考试》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认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1、体检:资格复审合格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
2、考核:体检合格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考核人选并组织考核。考核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3.考察及体检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经研究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屯溪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办理社会保险。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88号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政策咨询:0559-2320092(姚女士)
技术咨询:0559-2354480(郑先生)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黄山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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