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更快发展宣城市书法艺术事业,加快我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步伐,宣城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2名工作人员。根据《宣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宣办发[2007]3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人数
在宣城市市直及所属县(市、区)及乡镇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全额供给的工作人员中选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聘岗位
见《2014年宣城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三、选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行;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2年3月31日以前进入事业单位工作,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到2014年3月31日),身体健康;
4、2012、2013年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省级及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资格;
7、符合干部回避的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机构改革中分流和试用期内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已立案正在受审查的。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宣城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四、方式、程序和时间
本次选聘采用报考者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宣城市文联(宣城市梅溪路189号,原宣城煤炭大楼三楼);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17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考人员报名时,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省级及以上书法家协会会员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并上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属于在编在岗教师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选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聘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须填写《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市文联负责。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须于3月20日17:00前到市文联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行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要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为确保选聘质量,其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否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书法理论。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其中:书法史知识60分,要求掌握书法史的主要内容和基础知识;古文翻译20分,内容为中国历史上主要的书法理论文献等方面;书法欣赏20分,要求考生根据自己对给定的古代著名书法作品的理解,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2、笔试时间: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宣城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统一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确定
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选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选聘岗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并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2、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方式
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专业技能测试费80元/人。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分三个项目:
项目一:自带书法创作作品一件交面试主考,由主考组织考官评分(占20分。“红星”牌四尺宣纸横式书写,内容不限,作品落款不得署上报考人员的姓名,不能盖有任何印章,否则以零分计算;自行托裱,作品不退;不得由他人代笔,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取5位考官平均分计算该项目成绩。
项目二:在规定的时间,由选聘单位提供“红星”牌四尺宣纸,现场创作指定内容的竖式书法作品一件(占60分。落款上不得署上报考人员的姓名,不得盖有任何印章,否则以零分计算。毛笔、墨汁、砚台、毛毡、镇纸自带);取5位考官平均分计算该项目成绩。
项目三:计算机操作考试。总分20分。在规定的时间,打出规定的一篇约500字文章(占10分。含标点符号,每错一处扣除0、5分,直至扣完为止);用Excel程序(电子表格)在规定的时间,打出规定的一张简易表格(占10分。每错一处扣除0、5分,直至扣完为止)。
(2)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成及成绩计算
专业技能测试考官组由5人组成。其中计算机测试另聘请2名专业人员评分。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项目一成绩+项目二成绩+项目三成绩
(3)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详见《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4)总成绩合成:按照笔试成绩与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等均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5)为确保选聘质量,当选聘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聘岗位选聘计划数时,设定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方可进入考核。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实际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数,若总成绩相同,则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以《书法理论》中的客观题部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考核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健康状况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因考核不合格或资格再审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人选缺额的,按规定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考核工作由市文联负责,市文联派出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实施考核。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健康状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定。考核结束时,考核组要如实写出考核报告,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六)公示
选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城市人社局及市文联网站公示3天。其中,确定为拟选聘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试用和调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发放选聘通知书。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制度,其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所选聘岗位重新定岗,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一)整个选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程参与,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需要回避的,应按有关规定回避。发现徇私舞弊、泄密等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参加公开选聘的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选聘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任职和参加全市公开选聘;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违纪责任。
1、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选聘过程中,采取请客送礼、行贿、威胁、欺骗等形式对市直选聘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考官、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施加影响的;
3、用诬告、造谣中伤等手段诋毁、攻击其他竞选者或他人的。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发布:2014年宣城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信息请查阅: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xcrs.gov.cn)
宣城市人事考试网
(http://www.xcpta.gov.cn)
宣城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http://www.xcswl.org)
(二)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
0563-3019447
(三)咨询电话:
市文联:13305630039
宣城市文联
宣城市人社局
2014年3月10日
附:
1、宣城市申创“中国书法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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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来源于宣城市人社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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