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公元1483—1521年),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今属河南省)人。自幼聪慧,八岁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岁中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是明代“文坛四杰”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性耿直,淡名利,对当时的黑暗政治不满,敢于直谏,曾倡导明代文学改革运动,著有辞赋32篇,诗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复集》38卷。墓地在今信阳师范学院大复山。
何景明性耿介,鄙荣利,对当时政治黑暗不满。在《玄明宫行》等诗中讽刺了皇室的奢欲和刘瑾的用权;在《盘江行》等诗中揭露了官军屠掠人民的罪行;在《兴隆祀丁曲》、《罗女曲》、《平坝城南村》、《偏桥行》等诗中,描绘了他行经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情风物。这些诗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
何景明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在“七子”中,他的地位仅次于李梦阳,“天下语诗文,必并称何、李”(《明史·何景明传》)。他也主张文宗秦、汉,古诗宗汉、魏,近体诗宗盛唐。他在《述归赋》中披露自己的文学思想是“于古人之文,务得其宏伟之观,超旷之趣”;“不坠古人之余烈”。这在打击明代前期盛行的台阁体诗文及八股文上,有一定积极作用。正德年间,他这种主张产生颇大影响,“四方学士感愿知先生,车马填门巷”(《何大复先生年谱》)。但他的复古主张单纯从形式上着眼,并未注重继承古代文学的现实主义传统,使文学创作走上错误倾向。因此,他的大多数作品思想平庸,艺术上缺乏特色。著有《大复集》38卷。
何景明生平
何景明生于明成化十九年(公元1483年)8月初6,卒于1521年(共活了39岁)。生子时,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所以取名景明。景明三岁时,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这激励了何景明。景明天性聪明,六岁可以对联,八岁可以写文章,读书强记能力很强。
父亲对小儿子不偏爱,在渭源县为官时,也带着何景明,当时何景明12岁。两年后何景明归家,大哥景韶教他读《尚书》,只九个月就可以讲解了。此时沁水御史李瀚巡按汝宁,调试信阳诸生,当读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后大叹"奇才",并特意到信阳来看何景明。于是何景明在这时就出名了。16岁时,与二兄同时中举(省试),何景明以《尚书》经第三名中举。这时何景明其貌不扬,个小,头发少。周围很多人找何景明题字、写字,何景明一概避而不见。
第二年何景明参加礼部的春试,因为文中多奇字(我想这大概与他读《尚书》有关),主考官不欣赏,所以名落孙山。归家后,二哥任巴陵县令,何景明和他一起到了巴陵。1502年(景明20岁)终于考上了进士。按理何景明就照例为庶吉士,但因他生性耿直,所以没有成为庶吉士。庶吉士,是中国明、清两朝时翰林院内的短期职位。由科举进士中选择有潜质者担任,目的是让他们可以先在翰林院内学习,之后再授各种官职。情况有如今天的见习生或博士后。
22岁这一年,正式授为中书舍人。中书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由文笔好者、有德者任之,属从七品。
第二年奉命出使云南,一年后回京。
何景明为官之时,也是大宦官刘瑾当权之时,当时正德皇帝明武宗只有15岁,对他无可奈何。何景明上书丞相要求制裁刘瑾,但没有用,何景明便请求还乡,刘瑾批准。
何景明回信阳住了四年,除读书、写书之外就是游玩。此期间何景明大哥和父母相继去世。
李梦阳因触犯刘瑾而被抓,朋友们也一起救李梦阳。其中康海是出了大力的。康海不愿与刘瑾交往,但为了李梦阳还是去见的他,刘瑾看在康海的面子上放了李梦阳,后来刘瑾死后,康海被视为同党而革职,李梦阳不为他说话,康海便写了《中山狼杂剧》来讽刺李梦阳。
四年之后,刘瑾被诛,何景明官复中书舍人,并任内阁讲经官。讲官为帝王和大臣讲儒家经典,一月三次。
35岁这一年升为吏部验封司员外郎,为从六品,吏部即相当于今天的组织部兼人事部,长官为吏部尚书。下设四司: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也很有实权。
第二年,升为陕西提学副使。官至四品。此时何景明36岁。上任三年去世。
何景明一生为人耿直,凡是权贵不交,宦官不交。有时权贵请他,没法拒绝,就自带马桶,座在桶上吃饭。在陕西时,只要见着权贵的家属为非作歹,抓住就打。从任上病归时,只有白银30两。明史称之有"国士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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