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辽市财政局《通辽市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通人社办发[2014] 3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旗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将开发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统筹城乡就业格局综合考虑,建立“发展社区服务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募岗位
共招募200人(蒙语考生188名,汉语考生12人),具体安置去向为:
1、库伦街道社区公益服务生;
2、库伦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公益服务生;
3、苏木乡镇(场)农业服务中心公益服务生;
4、苏木乡镇(场)劳动保障所公益服务生
5、基层卫生院公益服务生(医学类专业);
6、基层学校公益服务生(师范类专业);
7、基层妇女之家。
三、招募对象
公益性岗位招募对象为登记失业的库伦旗生源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以上应届及毕业后三年内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2010年-2013年),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大学期间蒙古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目前在岗的各类服务基层项目生(包括我旗招募的农村牧区科技服务员)不在此次招募范围内。
四、工作步骤
1、录取方式。根据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招募计划,采取公开笔试的方式确定招募人员。笔试分蒙汉文两种文字闭卷考试。蒙语考生和汉语考生按招募计划单独录取。
2、公示。经过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将公示名单分别报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备案。
3、确定人选。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到旗人社局签署《通辽市公益性岗位志愿服务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其余两份由市、旗人社局各存一份。入选人员签署协议后,因个人原因放弃服务的,须经旗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4、岗前培训。由公益服务单位对招募人员分别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为库伦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公益服务单位相关业务知识。
五、主要职责和生活待遇及经费保障
(一)主要职责
本次招募的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的主要职责:从事养老和家庭服务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机关事务、卫生、教育等项工作,工作期限为3年。
(二)生活待遇
被录用的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毕业生工作期间,其岗位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
(三)经费保障
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自治区、市、旗按照5:1:4的比例分级负担。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旗政府旗长为组长,分管副旗长为副组长,旗纪检监察、人社、财政、街道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招募工作的顺利完成。旗人社局负责牵头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严格界定标准,做好计划制定、管理服务、监督考核、综合协调等工作;旗财政局要切实做好资金预算、拨付工作,确保将生活补贴按月及时发放到招募人员手中。
2、加强岗位管理。招募人员上岗后,其人事、户籍、档案、党团关系、考核管理,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招募人员要自觉服从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年终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其奖惩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的,要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报人社局备案。
3、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加强新闻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公益性岗位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4、根据考录规定。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具体的笔试细则。
七、本实施方案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1:
库伦旗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招募贫困家庭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门德白乙拉 旗委副书记、旗政府旗长
副组长:
李富尧 旗政府副旗长
成员:
陈洪亮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建民 旗纪委副书记、旗监察局局长
刘图力古尔 旗委组织部副部长、旗人社局局长
邓吉会 旗财政局局长
张明 旗农牧业局局长
阿尔斯楞 旗民政局局长
王桂华 旗教体局局长
刘宁 旗卫生局局长
王默涵 库伦街道党工委书记
马久杰 旗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公室主任:刘图力古尔(兼);
工作人员:黄玉杰、图雅、萨日娜、其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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