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至1996年4月期间出生)。
3.报考对象应为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受委托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南通高等师范学校(地址:南通市城山路24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2014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一份,可下载)。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4张。
④毕业生由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方向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招聘单位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南通市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4年4月25日在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公示。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经市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后,可按2:1开考;具体岗位届时另行公告),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情况在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jsnt.lss.gov.cn)、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南通市教育局通知重新改报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下午2∶00~5∶30)。地点:南通市教育局(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913室)。
(3)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南通市教育局人事处(南通市世纪大道6号,南通市行政中心综合楼91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
(一)技能测试
报考人员需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从事相关专业教学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分数线。
技能测试所需钢琴、计算机等大型设备器材统一提供,其余工具由报考人员自行准备。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技能测试结束后在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公布。
2.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
3.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并在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公告。
2.体检办法。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察人员的确定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学校实施,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南通教育网(www.jyj.nanto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因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明确放弃聘任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3.报考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4. 报考如皋高等师范学校的博士生,经考核录用后,按该校有关规定给予安家费。
5.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南通市教育局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学校在2014年8月中旬前办结聘用手续。毕业生逾期不签订聘用合同,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七、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举报信箱:ntjyrs@163.com
八、本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098822(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教育局
201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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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来源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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