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4年度硕士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4]4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4年度硕士人员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单位 | 岗位 | 专业 | 招聘职数 |
会计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5 |
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环境设计 | 3 |
专业技术岗 | 产品设计 | 2 | |
专业技术岗 | 动画 | 1 | |
外国语学院 | 专业技术岗 | 韩语 | 1 |
专业技术岗 | 英语 | 1 | |
专职辅导员 | 专业技术岗 | 不限 | 5 |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并且具有派遣或改派资格,其中会计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只接受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责任心,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在学习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身心健康。
(三)专职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同时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四)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简历投递
2014年4月4日至4月20日将个人简历投递至安徽财经大学招聘专用邮箱:acrsc@163.com(邮件主题专业教师为:硕士应聘+专业,辅导员为:硕士应聘+辅导员),同时请填写个人信息简表,具体表格见附件,以excel格式连同个人简历一并发送。
(二)资格初审及报考确认
对于投递简历的应聘人员,学校将进行资格初审和简历筛选,符合条件的初审名单将于4月22日在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考生请在名单公布之日起至4月24日以短信形式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短信内容为:某某应聘某专业(或辅导员),短信发送至手机:15385520364。
(三)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毕业生须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装订),于4月25日(周五)到人事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准考证,人事处地址:安徽财经大学龙湖东校区西大门旁1号行政楼B303室。
(四)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任一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低于拟招聘职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职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时间为4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
笔试人员可于4月27日(周日)上午9:00后登陆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和面试通知。
(五)面试
面试时间初步定于4月27日(周日)下午14:30开始,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面试人选进行考核。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职数,从同职位参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初步定于4月28日(周一)上午9:00开始,学校组织专家组分专业对专业考核人选进行考核。专业考核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职数,从同职位参考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专业考核人选。
(七)拟聘人员名单确定
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笔试、面试和专业考核成绩加权后进行排序(加权比例为笔试占25%、面试占25%、专业考核占50%),最后一名如有并列,先按专业考核成绩,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拟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数等额上报学校审定。
(八)体检与考察
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拟聘用人员成绩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情况等。考察时还将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校园网上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拟聘人员中非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请于公示结束后三月内将档案转至安徽财经大学人事处,逾期未转档案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按拟聘用人员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九)办理录用
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组织试用合同签署、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计入聘用服务期。
四、招聘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学校监察处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咨询电话:0552-3171169(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2-3173288(监察处)
安徽财经大学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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