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警备区、军分区司令部、政治部,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各设区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
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军地双重领导,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录取模式,按照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的培养目标,进一步适应我省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今年招收的专业为行政管理(人民武装方向),学制四年(本科),开设公共基础课、行政管理课、军事基础课、人民武装专业课等37门课程。培养能适应新时期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地方各项建设需要的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队伍后备人才。
二、名额分配
今年招生总数70人,其中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40人(文科11人、理科29人),优秀退伍军人30人(理科),均为男性。名额在兼顾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参照去年各设区市实际选送来杭考试考生数量与质量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志愿从事基层人民武装工作。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4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3、考生必须身体健康,身高1.62米(含)以上,体重不少于50公斤,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2(含)以上,其它方面必须符合征集新兵的身体条件。
4、考生必须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会考等第中思想政治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合格。
(二)优秀退伍军人报考条件
报考的优秀退伍军人必须是高中毕业以上文化(不含高校在校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具有本省常住户口,符合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和身体条件,身高1.62米(含)以上,左右眼单眼裸眼视力均在4.2(含)以上。
四、招生办法
(一)招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办法
采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即参加第二类科目考试的提前录取,下同)志愿、第二批提前录取的办法组织实施,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所填报的其他院校的录取。
1、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参加统考报名、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考生必须参加过“二类”即3[语、数、外]+X[综合(文/理)]科目的考试(总分750分),且文化成绩达到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第二批(一般本科)录取分数最低控制线方可填报。
2、政审体检。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将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上线考生名单[按照各设区市招生名额数1:3比例,且每个县(市、区)提供名单数不超过3人,但专武干部编制数在30人以上且出现退伍军人录取空白的县(市、区)不超过6人]下发给各警备区、军分区。由各警备区、军分区组织政审(政审工作依据详见附件2)和体格检查,并于7月26日前将《政审表》(使用征兵政审表)、体检表(使用征兵体检表)各一式一份和政审体检汇总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3)送(寄)到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
3、政策加分按201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规定执行。
(二)招收优秀退伍军人办法
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下,由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按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有关规定和总参谋部〔2000〕158号文件的要求,在各有关方面配合下,具体组织实施。
1、报名与推荐。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携带《退伍证》、《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单位证明,符合加分条件者还必须带上有效证件原件,经基层武装部推荐,于4月15日至17日到本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报名。各警备区、军分区统一组织预考、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尔后按本市招生名额数的1:4比例择优确定各县(市、区)参加考试对象,并统一于5月14日前将花名册(详见附件4)一式两份及考生每人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和体检表、政审表(使用征兵体检表、政审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送(寄)到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各警备区、军分区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后,应统一填写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8位阿拉伯数字,其中前四位统一填写0106,后四位为顺序号(详见附件5)。
2、报到与考试。考生以警备区、军分区为单位集中,指定一名干部带队,于6月6日11时30分前到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报到。考试具体安排如下:7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8日上午考军事技能(内容为81式自动步枪第一练习实弹射击、手榴弹投远、3000米长跑),下午考英语。考生参加每一场考试,都必须带齐四证:准考证(报到后发)、退伍证、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如有丢失者,必须由就读学校和设区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还必须携带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到时供查验核实备案用)。
全体考生报到后按规定和有关要求,由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填写《浙江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登记表》。
3、成绩评定。总分为750分。具体分配如下:语文、数学、英语各150分(单项不满150分的课目,采取加权办法仍按150分计);军事技能300分(含射击、投弹、3000米长跑各100分)。
4、综合加权折算排序。为提高退伍军人新生的文化基础起点,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毕业后就业竞争力,对退伍军人考生的成绩进行综合加权折算排序,计算出综合总成绩。加权折算后,文化分(语文、数学、英语)由450分扩大为600分(占总成绩的80%);军事分(射击、投弹、3000米长跑)由300分压缩为150分(占总成绩的20%),以此确定排序。综合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总成绩=文化分×1.333+军事分×0.5
5、优惠加分政策。
(1)烈士子女的总分加20分;
(2)凡在服现役期间受过二等功(含)以上奖励或者被大军区及其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总分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的总分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
五、录取工作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录取分别单独进行。录取工作由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全面汇总考生档案资料后,依据招生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和有关要求,对政审、体检双合格的上线考生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志愿优先。依据各设区市的文(理)科名额分配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再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顺序录取。
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
(2)优秀退伍军人综合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数学、军事技能、语文、英语。数学和英语有一门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取。
3、各县(市、区)总量控制。
每个县(市、区)录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人数均不超过1人。但专武干部编制在30人(不含)以上的县(市、区),符合以下条件可最多录取2人:出现优秀退伍军人录取空白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出现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空白时,优秀退伍军人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具体规则(详见招生章程)。
4、招生计划调整。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中,当某设区市文科合格生源不足时,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转入理科,出现理科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文科,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录取该设区市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则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
优秀退伍军人招生中,当出现某设区市合格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
符合条件和政策规定的优秀退伍军人考生生源不足时,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转入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具体办法如下:先在本设区市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录取该设区市尚未被录取的理科合格考生(理科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文科合格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则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理科合格考生(理科合格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文科合格考生)。
录取结束后,人武学院及时给新生寄发《入学通知书》;省军区政治部将录取人员名册及时通报给各警备区、军分区和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同时抄送给各设区市和相关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相关县(市、区)人武部于8月25日前将退伍军人的档案邮寄到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档案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递送。
六、招生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军事机关、招生办公室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度招生任务。政审表的最后一栏,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党委印章。
(二)严格标准条件。组织文化和军事技能考试以及体检、政审等,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并认真填写和按时上报各类表册(填报时必须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避免填错考生姓名,确保录入并上报到国家教育部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各警备区、军分区要指定责任心强的干部承办,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上报考生档案资料。各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假立功、假文凭等现象发生,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要在组织退伍军人考试前,对各单位推荐参考的退伍军人考生进行资格认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并将享受优惠加分政策的人员信息在考点公示。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要在学生入校后45天内组织身体复查,90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对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出现退学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三)搞好名额分配。各警备区、军分区要充分考虑到本地区当前在校(人武学院)生数量(详见附件6),合理分配退伍军人参考对象。凡最后选送参考人数(指退伍军人)达不到1:4比例的地区,视情调整该地区退伍军人招录名额。
(四)加强招生宣传。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招生通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名额、标准和招生程序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生源充足。
浙江省军区司令部浙江省军区政治部
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2.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4年招生政审工作细则(供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用)(略)
3.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4年招生上线考生政审体检情况汇总表(供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用)(略)
4.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4年招收退伍军人花名册(略)
5.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4年招收退伍军人报名序号表(略)
6.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全省各地当前在校生人数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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