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优化城市环境,报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57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四)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37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经在本单位工作,因违规违纪等原因被劝退或除名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按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将在池州人才网、贵池区政府网、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5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报名地点设在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地址:翠微苑梅龙路1号406室,电话:0566-3214808)。
2、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另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被单位聘用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并进行电子摄像。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以上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须于2014年7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试收费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一律免费。
4、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4年5月27日,地点在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予以公告。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语文综合知识和公文应用)和专业知识(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两科。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加分因素: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10分。
2、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1的比例确定(不足1人按1人计算)。如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岗位面试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最终合成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审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空缺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
(五)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自愿放弃聘用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缺额的按以上程序和办法递补一次。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内如有违规违纪行为,或有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随时解聘。聘用期待遇为:年收入不低于24000元,并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五、有关事宜
本次考试工作由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陆续公布。
本公告由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贵池分局:0566-2097286
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0566-3214808
监督电话:贵池区监察局:0566-2022589
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9日
附件:
201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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