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市2014年上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4年上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14年5月19日—2014年11月18日内(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必须为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办理)。
3、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高中或中专(含)以上提供。
三、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四、办理流程
1、合格考生登录浏阳会计信息网(www.lykuaiji.org),点击“证书申领”(或点击文章下方“会计证申领入口”)并登录,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相关资料;
2、合格考生携带本人一寸彩色证件照(必须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否则不予受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证明原件(A4纸打印或书写,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由所在单位盖章;学生由学校盖章,无单位申领人由所在地居委会盖章)、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大学在校学生可用《学生证》及学校开具的证明代替高中毕业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现场审核、办理;
3、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查通过,核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留存合格考生所在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4、凡由委托代理人办理以上事项的,除携带上述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持申请人亲笔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特别提醒: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需本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或其他机构进行代办。如本人因特殊原因必须委托他人代办,请出具代办《委托书》,《委托书》请用A4纸张书写或打印,申明委托原因、事项及期限,双方亲笔签字确认。被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办证全部资料、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前往所属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被委托人仅限为一人代办理领证事宜。
六、办理地址及电话
联系电话:83602383/83611762
地址:浏阳市人民东路60号浏阳市财会学校203办公室
会计证申领详情请登录:http://220.168.30.69:6010/hnkj/portal/self_center/examApplication/
201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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