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学历、户籍等要求
详见《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
(二)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认定的学科须与报考学科职位要求一致,符合学历要求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须与报考学科职位要求一致。
符合学历等要求的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科。
(三)报考职位限新沂籍的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为新沂籍。
(四)须1986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体标准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所规定的条件。
(六)本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17日—6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新沂市中医医院对面)。
3.提供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收取原件单位的公章)和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有领导签字、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或解除聘用合同的证明。
4.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证件照6张。考试笔试费100元/人。
为减轻特困考生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考试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表提交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
(2)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新沂市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可从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教育网站下载),保证材料真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报的,代报者除提供报考者所需证件外,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3)报名期间,每天报名结束后在新沂教育网(www.xysedu.cn)上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专业课基础知识(占60%)和编写教案(占40%)两部分。
2.笔试时间:2014年7月2日9:00—11:00 。
3.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014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到江苏省东陇海人才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音乐、体育、美术职位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说课由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满分40分。
其他职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50分钟)、限时说课(12分钟),满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3.面试费100元/人。(特困考生面试费用减免政策同上)
4.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证》。(领取面试证的时间和地点及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同时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教育网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加面试成绩50%。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凡举报反映问题者须提供书面材料并署真实姓名,同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和必要的调查线索。经查实,如有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取消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六)选岗
公示合格人员,按报考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就业学校(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后,所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拒绝选岗的,也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待遇
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列所在单位事业编制。首聘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等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报名、考察及公示等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六、笔试成绩、面试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名单、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的公示等将在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新沂教育网站上发布。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jsxinyi.hrss.gov.cn
新沂教育网址: http://www.xysedu.cn
七、本简章由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沂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8922218
新沂市教育局: 0516—88922340 88891325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0516—88931066
新沂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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