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教育局,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各国培项目承办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2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4〕1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我厅决定将2014年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纳入“国培计划”中西部项目,由国培项目承办机构具体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办机构
项目承办机构应是经我厅“国培计划”项目评审通过的高等院校、教师培训机构和省级教师培训基地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培训内容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政策法规与教育教学基本规范。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育教学基本规范及要求,包括课堂教学基本规范、教学设计和实施策略、班主任工作基本要求与方法、校本教研与教师专业成长等;
2.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主要包括基础教育新课程理念和新课程实施策略等;
3.特岗教师的招聘、管理和待遇(特别是工资结构、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
省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工作办公室(简称“国培办”)根据以上培训内容,研制全省统一的课程方案,各项目承办机构按照统一的课程方案和本地实际组织实施。
三、培训方式
采用专家专题讲座、案例式培训、讨论式培训、实际操作等方式,组织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长为4天,各项目承办机构应在8月26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五、培训经费
特岗教师岗前培训所需经费由国培项目专项经费列支,各地、各项目承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特岗教师收取培训费用。
六、相关要求
1.项目承办机构应在我厅国培办的指导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市州教育局要加强对特岗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指导,设岗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检查与监督。
2.做好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工作。特岗教师岗前培训考核办法由市州教育局根据本市州的具体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经市州教育局汇总后,于8月26日前报送我厅特岗办和国培办。
联系方式:
特岗办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机关院内,邮编:410016,联系人:王武;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2203481,电子信箱:lgcai99@sina.com.cn。
国培办通讯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路16号,邮编:410116,联系人:葛毅,联系电话:0731-88607890,电子邮箱:hngpjh@163.com。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
2014年湖南省“国培计划”特岗教师岗前培训项目承办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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