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通工贸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0周岁(1974年8月以后出生)以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69年8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一)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综合楼801室(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296号)。
联系电话:0513-89193900,89193928;联系人:钱老师。
2.报名时间。2014年8月13日至8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3.报名注意事项。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4年8月15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www.ntjsxy.com)上公布。
5.开考比例。06、10、11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须达到3:1;01、02、03、05、07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须达到2:1;04、08、09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2014年8月17日上午9:00~11:30,地点: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综合楼708室(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路296号)。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2.笔试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命题。
3.笔试合格线。设5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
4.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不足3倍比例的,按实计算。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4年8月18日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2.面试形式、内容和成绩计算。01、02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03~09岗位面试形式为说课(占面试成绩40%)和专业技能操作测试(占面试成绩60%)两部分;10、11岗位面试形式为专业技能操作测试。说课的内容选用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材。专业技能操作测试的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技能。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保留两位数)。
四、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面试得分仍相同,03~09岗位专业技能操作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体检,其他岗位同时进入体检)。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体检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组织考察,考察侧重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通工贸技师学院网站进行7天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2014年9月30日前仍不能处理完毕的,做自动放弃处理。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3.如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聘用后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报考程序,严肃考纪考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报考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咨询电话:0513-89193900(南通工贸技师学院)
0513-59000130(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3-59000129(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七、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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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工贸技师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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