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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是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是国家紧缺型护理人才培训基地,是社会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培养卫生职业技术人才。学校正在筹建江苏护理职业学院,为更好的适应卫生职业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报市卫生局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14年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且岗位所要求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相一致;英语四级(CET-4)成绩合格或达425分(含)及以上,《岗位表》有附加要求的从其要求。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个人另行择业。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12月31日。
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或在籍学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市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照片6张,于2014年11月26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楼②十楼组织人事处(淮安市黄河西路2号)现场报名,由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经确认符合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联系电话:0517—84920515,联系人:王丽。
(2)符合条件报名人数需达《岗位表》规定的开考比例的倍数,不足相应倍数的则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11月29日(上午8:30—10:30)。
(二)笔试
(1)已报名人员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科目为一门,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岗位代码为03、04、05、06、07、08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6人(含)以下的免笔试。岗位代码为01、02的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10人(含)以下的免笔试。
(2)笔试时间: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http://www.jshywx.com)网站上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核减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免笔试岗位的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http://www.jshywx.com)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不足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数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经审核符合应聘条件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http://www.jshywx.com)网站上公布,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5)面试时间:2014年11月30日上午
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及核减后岗位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进入体检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体检之前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者或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rsj.huaian.gov.cn/ )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进编)等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备案或审批后不再递补。
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待遇按照我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招聘岗位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社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
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0517—84920546
淮 安 市 卫 生 局: 0517—80831677
淮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淮阴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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