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昌宁县2010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员公告》规定,2010年9月15日,昌宁县公开招考播音主持人员初选面试领导小组对前来参加应聘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进行了面试,初选面试结果达不到笔试规定的开考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昌宁县2010年公开招聘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员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由2010年9月14日调整到10月8日。
二、初选面试时间
由2010年9月15日下午2:30调整到10月9日上午8:00。
三、笔试开考时间
由2010年9月19日调整到10月10日。上午9:00—11:00,公共知识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下午2:30—4:30,专业知识考试。
四、招聘条件
(一)1名男性播音主持人。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四)身高1.65米以上。年龄必须为18周岁以上(1992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28周岁以下(1982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昌宁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也可参加报名。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地点:昌宁县广播电视局。
(二)报名时须持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各一份,并交近期彩色1寸免冠同版照片2张。
(三)按昌价复〔2004〕2号文批复,每位应聘人员收取考务费90元。
(四)领取准考证:初选面试结束后统一到昌宁县人事劳动局流动调配科领取。
六、招聘形式
(一)初选面试
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考生进行初选面试,初选面试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
(二)考试招聘
1.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若未能达到比例,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整开考比例。
2.考试方法。实行笔试、面试。
笔试:公共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为合卷,满分100分,各占50分;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
(1)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形式:闭卷,由县人事劳动局统一组织实施。
(3)考试内容:公共知识考试、职业能力测试以《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 (朱援朝、张金涛主编,云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为主要内容;专业科目考试以《广播电视新闻业务》(广播影视业务教育培训丛书编写组编,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王蓓主编,金德龙、王富强副主编)为主要内容。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公共知识考试和职业能力测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
面试: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昌宁县广播电视局、昌宁县人事劳动局。
(3)面试方式:按照《昌宁县公开招考播音员主持人面试实施方案》实行。由县人事劳动局和县广电局共同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聘用办法
(一)在面试分数合格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拟聘人员。
(二)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考核政审合格后,由县人事劳动局上报市人事局审批后,主管部门到县人事劳动局办理有关手续,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
咨询电话:昌宁县人事劳动局:0875-7131399
昌宁县广播电视局:0875-7130144
13577556785
特此公告。
昌宁县人事劳动局 昌宁县广播电视局
二O一O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