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局系统2011年公务员招录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根据国家税务局系统基层职位的需要,2011年度公务员招录中,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为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除上述第一条等特殊情况外,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应在2011年1月1日至招考单位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11年8月31日左右)之间。
国家对“应届毕业生”的解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请问老师,两者冲突如何理解?是不是09.10毕业的就不能报考今年的国税局?
回复:除第一条的四类人员,2009年、2010年毕业的就不能报考今年的国家税务局系统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为201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