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瑞丽市电视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汉语电视播音员1名(男性)
(二)傣语电视播音员1名(男性)
(三)景颇族载瓦语播音员1名(女性)
二.招聘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广播电视事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汉语播音员普通话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傣语播音员、景颇族载瓦语播音员须有汉语翻译成民语及播音能力;年龄28岁以下;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文凭(新闻播音专业和傣语专业可放宽到中专)的男女青年均可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20日止。
(二)报名地点:瑞丽市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建设路10号),联系人:蒋惠芳,电话4141271。
(三)报名时须携带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有效证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为11月22日。考试地点在瑞丽市广播电视局。
考试内容以面试方式,其内容包括:
(一)两分钟以内自我介绍;
(二)现场模拟采访;
(三)播读一条新闻稿件,朗读一篇散文;
(四)根据组织单位准备的新闻素材,各自撰写一篇
300字以内新闻稿件;
(五)民语播音员除上述外,现场进行汉民语翻译。
五.录取方式及待遇
(一)面试结束后,按得分高低,以1∶2的比例进入试播。
(二)试播期每人试播三次,试播期满后,组织单位邀请有关人员进行集体审看,从参与试播选手中选定拟录取对象。
(三)拟录取者在瑞丽市电视台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1300元,在此期间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或不能适应本岗位工作者将予以辞退。如考生中均达不到播音员岗位要求,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单位可以选择零录取。
(四)一经正式录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为每月1500元,另交劳动保险及相关费用。
瑞丽市广播电视局
二0一0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