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麻烦您解读一下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考有关专业的问题:“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岗位要求的专业是某类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应在此类中),以“专业大类”设置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指导目录没有涵盖的,只要确实是相近专业视为符合岗位专业条件。”比如说专业是“财政学”,可以报财政局的“财务会计类”的岗位吗?谢谢老师!
回复:查阅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学科)试行指导目录(2010年修订)/n98180c994.aspx。
所学专业指导目录没有涵盖的,请咨询岗位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