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信息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目前使用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考生通过所有课程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姓名;如果在报考过程中更改姓名的,必须及时到当地自考办办理信息更正申请,且须以新的姓名报考至少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考试。
(二)考生的身份证号由于公安部门原因需要更正的,也按第1点的办法处理;如只是身份证号升位的,各考办在考生申请毕业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前,务必予以更改。自治区自考办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不再更改身份证信息,如身份证在系统中的信息与考生实际不符的,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三)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相片要求为免冠蓝底相片,考生需穿着有领衣服照相,成像区中头上部、头部、肩部的比例为1:7:2。对于不符合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要求的照片,必须让考生重新照相。自治区自考办在毕业资格审核过程中,不再更换考生照片,如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二、专业过渡
(一)自学考试专业经过了多次调整,我们针对专业调整制定了专业课程顶替计划,公布在“广西招生考试网”中“自考”栏目的“专业计划”模块里,网址为http://www.gxeea.cn/zxks/zyjh.htm。
(二)考生参加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51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课程的考试,还必须参加相应的上机考试,即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和00052管理系统中的计算机应用(实践),笔试和机试的考核合格后,才算通过该门课程的考试。
(三)自2014年下半年开始,不再审核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加考课程。
三、主考院校
(一)通过院校沟通课程考试的考生,必须到该院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二)衔接考生必须到主考学校办理毕业申请手续;
(三)考生毕业申请专业的主考院校,必须与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院校一致。
(四)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B040010)主考学校已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更换为广西师范大学,如考生在2013年下半年以后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需将主考学校更改为广西师范大学,如考生在2013年上半年以前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的,主考学校仍为广西教育学院。
四、其他规定
(一)在毕业申请时,有免考课程的考生,必须出具免考合格证书或免考课程已可以通过数据库下载,否则,本次不予以受理毕业申请。毕业审核期间不受理免考申请。
(二)除了转考以及免考课程成绩,其余课程成绩请尽量从数据库下载,如确实无法在数据库下载的成绩,请考生出示真实有效的凭据。
(三)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原持有的学历证书均须出示省级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或者附上在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否则,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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