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研究生新生:
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2016级研究生,现将入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凭我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于2016年8月28日(如有更新时间另行通知)来我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事先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学员入学前务必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stu.edu.cn,了解入学报到最新通知。
三、学员入学后,将按我校MBA、MPA招生政策颁发奖学金。
1.MBA新秀奖
本奖项为全国MBA联考成绩优异、且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的新生而设。其中,联考成绩列班级前五名的学员每人获奖学金人民币1万元;第六名至第十名每人获奖学金人民币0.6万元;第十一名至第十五名每人获奖学金人民币0.4万元。
2.MPA奖学金
本项新生奖学金,为鼓励MPA入学考试总成绩优秀的新生设立。奖励范围为总成绩列班级前四分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汕头大学MPA的同学,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2000元。
四、收费项目:
1.MBA和MPA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采用在职学习的方式。
MBA学制2.5-3年;课程成绩有效期为5年,学费合计6万元人民币,分两年缴交。
MPA学制三年,共4.8万元人民币,可入学第一年内一次性交清或逐年交付。
2.学校一般不安排学员住宿,因特殊情况需要住宿的学员,在入学两周后按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并按标准缴纳住宿费。
五、带入学前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书(有学位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上交报到处工作人员。
六、学员无需转党、团组织关系,无需迁移户口。
八、报到后,学校将对学员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等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缴费方式:学员将学费于8月25日前存入学校提供的中国银行借记卡,相关缴费事宜请见《汕头大学学生缴费指引》。借记卡及《汕头大学学生缴费指引》随录取通知书一同邮寄给学员本人,请妥善保管借记卡。
十、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研究生学院地址:汕头大学新行政中心,联系电话:0754-86502424;汕头大学MBA教育中心地址:汕头大学商学院三楼文南307-308室,联系电话:0754—86502888;汕头大学MPA教育中心地址:汕头大学法学院203电话:0754—86503904。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