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16年7月11日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请于上述日期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内蒙古万戴国际酒店(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0号)进行资格复审。
现将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须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复审通知书》(一式两份),按时到内蒙古万戴国际酒店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高校毕业生和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需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是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五)本人近期二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两张。
以上所需证件和证明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1份)。上述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未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
(八)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时所要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九)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
(十)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十一)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100元。并由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十二)联 系 人:寇文华
联系电话:0471--4590021 4590027
监督电话:0471--4590071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我局发放的《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护照)参加面试。
(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7月15日,应聘人员按照各自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地点:内蒙古万戴国际酒店(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80号)。
(五)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六)面试满分为100分。
(七)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八)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