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及标准
公开遴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遴选职位、职数
遴选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名(详细职位、职数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参公管理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遴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参加遴选
1.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具备胜任新工作岗位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勤奋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6.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10月1日工作满一年)。
7.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8.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9.身体健康,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级人事或组织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遴选程序
中心遴选工作具体程序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调动任职(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六盘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gzlps.gov.cn/)、六盘水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psggzy.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1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人数不达比例,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部人事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邓阳;
5.联系电话:0858—6708727;
6.报名所需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务部管理岗位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出具的从事财务工作证明材料;
③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1份;
⑤2015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工作已满一年,须提供人事部门录(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填写“与原件相符”、经办人姓名、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7.其他要求:
①报名登记表必须按要求填写,字迹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②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虚假、缺漏、错误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遴选资格;
③报考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
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视为报名成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调整。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面试分数占总成绩的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并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当天凭“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可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等。进入面试的人员按遴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产生,若笔试成绩相同且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考官由中心、人社局、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同志组成,共7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面试当天凭“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可参加面试,现场抽签决定面试先后顺序。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处理,面试成绩记0分。
3.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五)体检
在个人总成公示期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遴选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根据总成绩分数由高到低依次产生。
体检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遇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同一职位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个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同一职位人数1:1的比例经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者、报名表信息填报虚假,或考察不合格,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试用
由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在中心党务政务公开栏和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实行3个月试用期。
(八)调动任职(录用)
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测评,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考核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六、纪律监督
1.本次遴选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
2.遴选工作在纪检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下进行;
3.遴选工作人员在履行遴选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遴选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4.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函告有关部门给予其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5.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6.对遴选工作各环节有质疑的请联系监督组,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解释。
咨询电话:6708727(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
监督举报电话:6708709(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六盘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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