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促进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3名。具体如下:
一、岗位性质和招聘名额
(一)岗位性质
聘用制书记员,从事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和检察行政事务工作。
(二)招聘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13人,其中男性至少7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检察机关工作所需要的政治条件,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3.聘用制书记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2016年12月31日);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
6.同等条件下,通过司法考试、法律专业、转业军人、有驾照、有计算机相关证书资格、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和爱好新媒体宣传工作者优先聘用;
7.户口所在地不限,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自行在蒙自市解决住宿;
8.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000元。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相关保险(1400元左右)。
四、招聘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30日,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五分照片三张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505办公室报名,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3722082。
(二)程序
1.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秘知识等;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技能测试:书记员岗位需掌握文字录入、排版、表格制作等计算机操作;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70%)+计算机测试(占3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面试由招录小组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分数确定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部分内容执行,招录后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聘用:试用期满后,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一年一聘)和《保密协议》。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由蒙自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报名后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随时通知考试相关事项。凡由于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联络通知到考生本人考试相关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全责。
相关招录工作进展情况将在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正义蒙自)上公示,届时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关注查看。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