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考试中心网站(点击进入)查询。
根据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划定各考核组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考生综合成绩以100分为满分计算,学科特长考核(面试)所占权重为80%,体育测试所占权重为20%),并根据考生考核结果、学科特长及专业志愿填报意向,结合我校自主招生计划情况,最终确定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我校招生办公室(电话:0592-2188888)或学校监察部门(电话:0592-2180299)反映。
厦门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和入选专业名单.pdf(如果文件无法打开,请先安装PDF阅读器)
候选资格考生在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者,方最终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录取规则
(1)浙江、上海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类)和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决定录取与否。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50分,上海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44分,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2)其他省份录取要求
我校将根据入选资格考生高考成绩、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其中:
A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B类资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生源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给予录取在学生确定资格时公示的入选专业(类)。
注:①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②江苏省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要求: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物理,另一门不限;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一门为历史,另一门不限;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A。
③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入学以后原则上不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转专业的,仅限定在本年度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相近专业内,根据厦门大学转专业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注: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考生,降(加)分幅度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降(加)分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