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建平广播电视台电视新闻质量,扩大对外美誉度和影响力,展示建平美好形象。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使用全额拨款编制人员中公开遴选2名电视新闻主播(男女各1名)。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切实把形象好、品德好、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遴选到电视新闻主播岗位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按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岗位
共遴选电视新闻主播2名,男女各1名。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县事业单位使用全额拨款编制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具备一定的语言功底和文化内涵,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沟通和应变能力,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普通话通过国家一级乙等以上(含一级乙等)考试;
4、 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截止到报名时间为止,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为符合报名年龄要求);
5、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身体健康,相貌端正,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遴选考试信息在建平广播电视网、建平新闻网、建平政府网、建平广播电视台、建平县报、建平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jpbtv2014同时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9月21日至10月9日。
2、报名地点:建平县广播电视台行政办公室(建平县万寿路64号广电大厦11楼)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书(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普通话考级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2)近期同底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3)填写并提交《建平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遴选新闻主播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1份(可在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双面打印,签名和意见必须手写。《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完各项内容,如填写错误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以上证件须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广播电视台共同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职位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考生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遴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两项。按先面试再笔试的程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笔试各环节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广播电视台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全程由广播电视台纪委监督。
1、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面试入围考生于考试前一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广播电视台领取《面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广播电视台共同组织实施。采取面试考官组集中面试、分别评分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考官组由广播电视专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共7人组成,其中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专业方面的考官人数应占面试考官组总人数的一半以上。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仪表仪态、普通话、语言表达、模拟试镜以及临场应变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广播电视台在网站公示或通过电话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前辅导培训班。
面试结束后,按照各遴选职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限额,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则同时参加笔试;因面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该遴选职位计划数 1:3比例的,取消相应的遴选职位。
2、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一周,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广播电视台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由建平县广播电视台聘请相关专家命题、制卷、阅卷,并负责考务工作。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
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考生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及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由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由县人社局在人事人才网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等情况,通过走访了解、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考察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遴选资格。
(六)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
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试用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试用人员到广播电视台报到工作,试用期3个月后,择优留用2人,按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