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情况,拟在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干部到市纪委监察局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作风正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采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把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遴选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二、遴选计划
公务员1名、信息中心事业干部1名。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医疗、教育系统除外)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实绩突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在县级以上媒体发表过工作论文、调研报告、纪实文章或参与过相关县级以上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9月 26 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至38周岁以下(即1979年9月26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工作以来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
2.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2013年12月3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和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酒都廉政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干部信息。同时仁怀市纪委监察局以通知方式将公开遴选公务员和事业干部的信息下发到全市各级各部门。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9月26日至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行政中心四楼市纪委干部室,联系人:李少钟,电话:22235835。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2)年度考核情况证明;(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4)填写《报名登记表》;(5)在相关媒体上发表的文章(或参与重要文稿的起草)的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成绩占总分40%,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为1:5以上,内容临时确定,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文字表达、基本政策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若笔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按遴选人数1:3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洁自律、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试岗。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计划遴选人数1:2确定试岗人员,到市纪委相关科室试岗,试岗时间为三个月。
(七)公示。试岗期满后,经市纪委常委会按计划遴选人数1:1研究确定遴选录用人员名单。在仁怀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酒都廉政网等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照顾关系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举报电话:22235833
六、其他
本方案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中共仁怀市纪委
仁怀市监察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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