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赫章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1名,为确保考调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特制定《赫章县机构编制信息中心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报考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法学类专业指:法学、知识产权法、监狱学、军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涉外经济与法律、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与法律服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农业经济法);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赫章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国家正式干部(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
5、截止2017年9月30日具有2年工龄;
6、符合调动条件(对照赫县党发(2012)15号文件和赫组通(2012)72号有关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已转聘的计生特岗报考的如确定为拟调人员须正式转聘满两年后才能行文调动;
3、在招考(聘)时规定有服务期,但截止至2017年9月30日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近两年年度考核中考核等次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
5、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6、正在接受政法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及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7、近两年受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8、其他有规定不能参加考调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1、制定方案;
2、发布信息;
3、统一报名时间、地点,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4、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5、考核;
6、公示;
7、确定拟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9月2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8日8:30--17:30,29日上午8:30--12: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原则上考生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特殊情况可由他人代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报名要求:
按照方案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证明材料(所提供的复印件全部使用A4纸张):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同底彩色照片5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工作文件(需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及能证明身份依据的其他证明材料;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6)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考核证明;
(7)《报名表》(内容除签字外均需机打);
(8)报名信息采集表(只提供电子档,所有内容必须与后名表一致,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一并交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
考生根据所报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报名合格人数与计划考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取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赫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考调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考调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查,审查合格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考试。
(四)报名确认和准考证发放
经审查通过的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收费凭据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4:30-5:30点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笔试卷面总分100分;所有考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7年9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1、面试对象:面试根据各考调职位开考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对像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考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核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折合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开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列入考核对象,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列入考核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再面试。若考核对象自动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递补一次。
考核工作由赫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成立考核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主要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核组将查阅档案,核实有关情况,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核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等有关材料。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考核情况,确定拟调动对象,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确定为拟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3230512(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0857-3232836(赫章县委组织部)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7-3222778(赫章县监察局)
(二)本《考调方案》解释权属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网(http://rsj.gzhezhang.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赫章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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