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街国土资源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土资源协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国土资源协管员2名。
二、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性格开朗,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工作经验、持驾照者优先。
(四)有较好的文字基础,能应付日常的公务文书。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界限:)
三、岗位薪酬及待遇
1.按东沙街合同制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2.购买“五险一金”。
四、报名
(一)时间:2017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东沙大道玉兰路3号,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6楼603室,联系人:梁海敏,联系电话: 81496032。
(三)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1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交复印件,并须提供原件核对(原件经核对后退还本人)。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四)开考人数:
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后方能开考。
五、考试
经我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电话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
(一)面试
1.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地点:东沙街道办事处七楼大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情况,包括口头表达能力、判断、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二)面谈
1.组织形式:由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以面谈、互动等形式对考生进行组织考察。
2.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应变能力等。
(三)综合成绩
面试、考察按百分制形式,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的70%和面谈成绩的30%计算。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中,综合成绩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六、体检
体检由招聘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医院(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录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确定聘用人选
1.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
2.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东沙街合同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或正式聘用后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八、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东沙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街监察室负责监督工作。咨询电话:81496032;监督电话:8149602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东沙街道办事处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