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276号),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本中心统一面向社会招考编外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
(一)招考职位:2017年拟招考编外人员6名。
(二)招考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三)招考对象: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二、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考岗位的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考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考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二)应考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岗位一:预防医学医师4名: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者社会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预防医学专业, 35周岁以下。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执业资格证和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者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岗位二:检验人员1名: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者社会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检验(大学本科),食品卫生与检验(大学本科)、分析化学(研究生)等专业,35周岁以下。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技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岗位三:艾滋病项目工作人员1名:要求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者社会人员,预防医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社会人员要求具有执业资格证和医师专业技术资格证。
(三)符合公开招考人员回避规定。凡与录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应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考职位的专业要求相对应。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被录用人员在接到通知报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鉴定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未能提供的不予录用。
(五)应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等,需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以2017年10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2年1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考试程序
(一)发布公告
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
(二)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和现场审核资格时间:2017年11月21-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和现场审核资格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番禺区市桥德胜路71号行政楼301室)
联系人:孔敏玲、苏绮雯,联系电话:84615720,84619095。
4.资格审核时应考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证明。有工作经历的应届研究生可提供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供参考。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2)填写《广州市番禺区疾控中心招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3)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应考人员报名考试手续并审查应考人员的资格条件。
(4)应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确认,不接受委托报名和资格审查。
(5)应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全部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填写《广州市番禺区疾控中心招考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以及个人档案材料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内容分笔试和面试。考试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
1、笔试
(1)笔试内容:相应职位的专业基础知识。题型:单项选择题和问答题。
(2)笔试拟安排在11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为60分钟。考生应在考试前15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开始考试2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和缺考者,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面试资格,按40%计入总成绩。
(5)笔试成绩将于番禺人才网公布。
2、面试
(1)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网上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2)各专业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同一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3)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生凭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体检与考核
1.根据考试合格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在网上发布体检公告。体检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区中心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本中心负责。应考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考体检工作。
2.体检标准参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要求。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可进入考核阶段。考核办法参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职位空缺的,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按报考职位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的总成绩合格人选之中由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确定录用人选和办理录用手续
1.考核合格的人选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统筹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2.经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番禺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录用人员有异议的,本单位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3.经审核,录用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1)资格条件与公布职位的要求不符的;
(2)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四、招考纪律
(一)本次招考过程的纪律和监督要求,按照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和《关于明确<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穗人发〔2005〕170号)的精神执行。
(二)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考试招考的各项工作,并注意做好试卷的保密、招考各环节的检查、监督工作,对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应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有关规定调查并研究解决。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番禺区市桥德胜路71号)
联 系 人:孔敏玲、苏绮雯
联系电话:84615720,84619095
投诉联系人及电话:秦小洁,84638005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