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改善和优化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结构,加强全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兴海街道周边居民的卫生服务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人员,具体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标准。
二、招聘计划
临床医师、中医医师、公卫医师、药剂师、影像医师、检验师和护士,共计29人。
(具体岗位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
(三)具体岗位要满足相关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条件。
(四)医师年龄不超过65周岁,护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供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等证明材料(以上需提供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6日--12月31日(8:30-16:30)
报名地址:区卫计局226室(瀚新小区东侧天龙药业院内)
联系人:郭杰
联系电话:0427-2998326 18642768825
(二)资格审查
区人社局、区卫计局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且不得参加兴隆台区举办的任何考试。
(三)考评办法
1、医师类应聘者持身份证参加面试,根据工作阅历及经验择优录取。
2、护理类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以上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提供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的健康体检证明。
(五)录用
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与兴隆台区兴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一般医疗机构执行。
兴隆台区人社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