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海珠区水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合同制人员。
一、工作范围
从事海珠区水务局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职位、人数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编外合同制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详见《海珠区水务局系统公开招聘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即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邮箱:hzsz001@qq.com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打包发送至邮箱。报名人员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邮件标题请标注“姓名+应聘海珠区水务局编外合同制人员+岗位”,标示不清楚或标示错误的,不予接收。
(二)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面试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社会人员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所有人员均须提交近3个月由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方能录用。
六、待遇和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它
咨询电话:31956640(咨询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王先生。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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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5894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