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322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8名,主要从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三)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四)高校毕业生应聘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为毕业2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19届和2020届高校毕业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有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五)专业及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星期二)-9月2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石牌东路117号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1.《天河区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
4.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
5.学历、学位证(附上学信网高等教育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历学位鉴定证明等);
6.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相关证件(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和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 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报考者现场进行资料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承办,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基本知识。
4.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二)面试
1.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与拟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三)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完成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
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人事招聘栏目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岗位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补录,岗位聘用期限根据粤人社规〔2020〕24号文件精神累计不超过2年。
六、聘用
(一)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七、福利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天河区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新招聘的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按照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缴纳。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三)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应持“穗康码”或“粤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中风险地区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国内低风险地区出示穗康码、粤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穗康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认、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报名及参加笔试。
请报考人员做好自我防护,密切关注招聘期间发布的有关信息,认真遵照广州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进行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849803。
附件: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6日
天河区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职位表 | |||
报考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天河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 8人 | 1、毕业2年以内全日制高校毕业 生(大专及以上); 2、报考专业不限。 |
文章来源:http://www.thnet.gov.cn/thdt/tzgg/rsxx/rszp/content/post_65188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