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按照《广州航海学院2020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我校于2020年8月6日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复审现场收取材料,经学校资格复审,367人复审通过进入笔试环节(见附件),1-10辅导员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不予开考。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初定于2020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在广州航海学院黄埔校区进行(详见准考证)。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1日17:00期间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照提示录入个人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及座位安排以笔试准考证为准。逾期不打印准考证以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三、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此次笔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笔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笔试。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粤康码”为红码、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未能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三)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在配合属地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后,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四)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1.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粤康码”相关证明参加笔试。
(五)考生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①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但不能因口罩佩戴影响身份核验。
②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③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六)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020-32081021
特此公告。
广州航海学院
2020年8月31日
文章来源: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xggg/content/post_65208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