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3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2013〕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3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的顺利实施,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经团县委、县项目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数量:我县今年计划招募大学生志愿者17名。
(二)招募对象:镇沅县内户口,2011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5.优秀团学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各大学毕业生于2013年7月27日前持大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规照3张,到镇沅团县委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共青团镇沅县委(广电楼3楼)
联系电话:5811302,联系人:伍丽华
(二)审核。团县委、县项目办将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报名所填信息必须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三)服务岗位范围及服务时间。
服务岗位:镇沅县内有志愿服务需求的单位、部门、学校等。
服务时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服务期满后可申请延期)。
(四)志愿者选定和岗位调配。志愿者通过资格审核后,项目办将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和意向,注重所学专业与实际工作岗位需求相结合来选定志愿者,并根据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对志愿者进行调配,确定各岗位的初步人选。
(五)体检。县项目办各岗位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并通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替补。
(六)公示。县项目办在本地公示招募志愿者名单,公示期为3天。
(七)录取。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举报意见的拟招募者,录取为镇沅县2013年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县项目办将与被录取的志愿者签订协议书(一年一签,最多可延期至二年),并将名单上报市项目办。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云南省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有关政策。
点击下载附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报名登记表(空表).doc
共青团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