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项目办《关于开展2013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通知》(云志项办〔2013〕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2013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的顺利实施,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经团市委、市项目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数量:我市今年计划招募大学生志愿者400名,其中,208名为新招募地方项目志愿者,192名为2011年以来延期的地方项目志愿者继续留岗服务。
(二)招募对象:普洱市内户口,2011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4.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5.优秀团学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招募程序
(一)报名。各大学毕业生于2013年7月30日前持大学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规照3张,到普洱团市委及各县(区)团委(宁洱县除外)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名地点:共青团普洱市委(北部行政中心五幢4楼4-05室)、各县(区)团委(宁洱县除外)。建议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联系方式:普洱团市委:2122729,联系人:李森跃、陈红霖
思茅团区委:2124452
景谷团县委:5221295
景东团县委:6223123
墨江团县委:4232739
镇沅团县委:5811302
西盟团县委:8342122
澜沧团县委:7233805
孟连团县委:8722362
江城团县委:3721020
(二)审核。团市委、市项目办、县项目办将对报名者信息进行初审。报名所填信息必须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三)服务岗位范围及服务时间。
服务岗位:普洱市直及各县(区)(宁洱县除外)有志愿服务需求的单位、部门、学校等。
服务时间: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服务期满后可申请延期)。
(四)志愿者选定和岗位调配。志愿者通过资格审核后,项目办将根据各用人单位需求和意向,注重所学专业与实际工作岗位需求相结合来选定志愿者,并根据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对志愿者进行调配,确定各岗位的初步人选。
(五)体检。市、县(区)项目办各岗位初步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并通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替补。
(六)公示。市、县(区)项目办在本地公示招募志愿者名单,公示期为3天。
(七)录取。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举报意见的拟招募者,录取为普洱市2013年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市、县(区)项目办将与被录取的志愿者签订协议书(一年一签,最多可延期至三年),并将名单上报省项目办。服务期满两年并考核合格后可享受云南省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定向招考有关政策。
共青团普洱市委员会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