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区辖区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
现将2014年前进区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试讲)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时间及地点
1、考察对象:经前进区教育局初审通过人员。
2、考察时间:2014年6月28日至2014年6月30日。
上午考生务必于上午8:00前到达考试地点,8:20正式开始。
下午考生务必于下午1:00前到达考试地点,1:30正式开始。
3、考试地点:佳木斯市第十一小学
二、考察形式、内容及流程
1、考察形式
(1)面试:通过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对话,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等。
(2)试讲:通过10-20分钟仿真模拟教学,考察申请人教学指导、教学设计、教学的组织实施,教学方法与艺术及教学手段和媒介的合理运用等方面能力。
2、教材选定
幼儿园:黑龙江省幼儿园五大领域大班教材。
小学:佳木斯市市区小学现用4年级教材。
初中:佳木斯市市区初中现用初一年级教材。
3、评分标准
详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 知》(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附件1。
4、考察流程
(1)考生按组别分别进入候考室等候并抽取考试顺序号。
(2)考生按抽签所得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陆续到备课室抽取试讲课题,备课时间20分钟。
(3)考生依次进入考场,报告考号后面试并现场模拟课堂教学,时间约为10-20分钟。
三、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后要将身份证、面试顺序号交工作人员检验。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高声喧哗,随意出入。
3、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测试所需教材由主考机构提供,考生可将教学参考书及辅助资料带入候考室,但不得带入备课室及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5、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采取其它作弊手段,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6、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参加考试期间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并注意饮食、交通及人身安全
联系电话:8691639
前进区教育体育局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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