郊区辖区拟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
现将2014年郊区认定初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教育教学实践能力测评(面试、试讲同时进行)工作方案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能力测试对象、时间及地点
1、测试对象:经郊区教育体育局初审通过人员。
2、测试时间:2014年7月2日至2014年7月3日。
上午考生务必于上午8:00前到达测试地点,8:30正式开始。
下午考生务必于下午1:00前到达测试地点,1:30正式开始。
3、测试地点:郊区长青中心小学(友谊路1线车锻压机床厂下车路南五一新村往南1千米)
二、测试形式、内容及流程
1、测试形式
(1)面试:通过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对话,考察申请人的基本素质、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等。
(2)试讲:通过10分钟仿真模+3拟教学,考察申请人教学指导、教学设计、教学的组织实施,教学方法与艺术及教学手段和媒介的合理运用等方面能力。
2、教材选定
幼儿园:黑龙江省幼儿园五大领域大班教材。
小学:佳木斯市市区小学现用五年级教材。
初中:佳木斯市市区初中现用初二年级教材。
3、评分标准
详见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1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黑教师函[2014]186号)文件附件1。
4、考察流程
(1)考生按组别分别进入候考室等候并抽取考试顺序号。
(2)考生按抽签所得顺序在工作人员引领下,陆续到备课室抽取试讲课题,备课时间20分钟。
(3)考生依次进入考场,报告考号后面试并现场模拟课堂教学,时间约为10分钟。
(4)面试和模拟教学结束后,由主考当场宣布成绩,合格考生于7月3日或4日到郊区医院体检,于168号文件下载体检表(地址:友谊路一线车森林公园站)
三、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生进入备课室后要将身份证、面试顺序号交工作人员检验。
2、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服从监考老师的安排,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高声喧哗,随意出入。
3、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测试所需教材由主考机构提供,考生可将教学参考书及辅助资料带入候考室,但不得带入备课室及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
5、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信息,不得拉拢贿赂评委和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及采取其它作弊手段,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6、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违者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7、考生参加考试期间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并注意饮食、交通及人身安全
四:网上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时间定于2014年6月26日至7月6日。
2、面试及试讲合格人员,要在本人面试及试讲结束后2日内,自行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超过时限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3、申报人按网站提示填写申报信息,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4、申请人自行登陆黑龙江教育信息网(www.hlje.net)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及黑教师〔2014〕29号文件要求,完成思想品德鉴定等申报程序。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5、申请人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个人信息虚假或不实造成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4年7月7日至7月11日。
2、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持以下材料按面试期间预约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申请人2寸免冠近照2张(蓝色背景)。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要学校提供应届生相关证明和加盖录取学校公章的录取三联单)。
(5)由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由县(市、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表1份。
(8)全省统考(笔试)成绩合格单或免考科目学历档案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
(9)本人现场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1份(区教体局免费提供)。
六、郊区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李劲辉 郊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于久江 郊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下设测试工作办公室
主任:张旭芳
组员:颜红梅、刘波、孙晓兰、樊文秀、马丽霞
七、相关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文件可登录黑龙江教育信息网(www.hlje.net),佳木斯教育信息网(www.jmsedu.net)和佳木斯郊区教育信息网(http://jqinf.com)查询。
2、申请人要严格按照通知时限完成个人申报和认定工作,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佳木斯市郊区教育体育局地址:郊区友谊路417号,郊区政府第二行政中心,人事科315。
咨询电话:14794548821
附件:2014年黑龙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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