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报考广陵区教师(B类)职位的对象,公共科目笔试入围并且报考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坚持“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规范、有序做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现依照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真制定2014年公开招聘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测试实施办法及其细则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测试内容
专业水平测试分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两个部分。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职位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以闭卷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位主要为教育教学理论及应用、新课改知识等;幼儿园教师职位主要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理论及应用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复习资料。
时间:2014年7月12日(周六)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请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于7月10日、11日在扬州市少年宫东部活动中心二楼(扬州市解放北路3号)领取《准考证》。
(二)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的教学理念和把握课程标准、驾驭教材等能力。考核工作按不同职位分别实施。中小学教师职位考核原则上以说课形式进行(其中,扬州市广陵区头桥中心小学01职位除说课外还需加试足球技能测试)。幼儿园教师职位考核以说课和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技能测试的内容包括音乐(自弹自唱)和小制作两部分,每部分得分各占该职位技能测试总分的50%,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职位考核中,含说课和技能测试两环节的,各按得分50%计入专业能力考核最终得分。形不成竞争职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考核报到时间:2014年7月26日(周六)上午6:30
地点:见《准考证》
二、计分方法及体检人员确定
本次招聘教师(B类)职位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百分制,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30%计入总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专业水平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40分。考试总成绩=B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30%+专业能力考核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月17日进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相同,则以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仍相同,则由专业能力考核评委另行确定内容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三、纪律监督
为严肃纪律,规范实施,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扬州市广陵区纪委(监察局):0514—87341671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347368、87938390
四、其他
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glhrss.gov.cn)、广陵区教育局(www.gljy.com.cn)等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执行。
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4—87365503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教育局
二○一四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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